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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三章 一定有猫腻
 毕竟我和夏明诺依旧在僵持着,官司也还没有打完。

 在财产分配的问题上,夏明诺和我的意见完全相反,夏明诺坚持认为我是过错方,加上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,所以房子必须留给他,作为我“出轨”的赔偿。

 当然,我是坚决不会放弃的,不管是这七年的打扫维护,还是当初的装修和首付,都有我的一份。

 没有了工作,官司却还要打,对我来说,钱显得有些不够花。

 这天晚上,我上网搜了一下哪些公司正在招聘。

 第二天一大早,我就拿着简历去了人才市场。

 人才市场里人来人往,我只是众多求职者中的一个,并且还是属于大龄、离异、在曾经的工作岗位一待就是好几年的人。

 我应聘了很多家公司,不是被拒绝,就是直接叫我回家等消息。

 即便没有佘姝从中作梗,我找工作依旧十分困难,毕竟现在的就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,和当年没有任何可比

 回家的时候,我正好经过一家美容馆,看到美容馆门口贴着一张招聘启示。

 这家美容馆看上去很正规,是全国连锁的,应聘首先要往邮箱投简历,学历过关了,然后才是面试。

 美容并不是我的专业,但我还是试着投了一份简历,毕竟多一条出路也不是什么坏事,说不定就歪打正着地被聘上了呢?

 在附近的菜市场买了菜之后,我顺便在报刊亭买了一份报纸。

 回家的时候时间还早,我坐在沙发上翻着报纸,一眼就看到了林与笙的名字。

 他被写进了财经版的头条,仔细一看,那新闻的内容让我的眉头越皱越深。

 这几天,林与笙似乎并不走运,他的公司受到了牧氏集团的打,股票一低再低。

 这就是牧启国给林与笙的警告吗?

 我叠起报纸强迫自己不去看这一则新闻,短短几天,却又在电视里听到了林与笙接近破产,的几处房产被抵押的消息。

 我知道自己不该关心这些,可是那些记者拍摄到的林与笙,侧脸看上去有那么一点憔悴。

 新闻里的他显得比平时削瘦很多,我不知道这短短两天他究竟经历了些什么,但我知道,牧启国一定不会让他好过…

 下午,徐晓攸打电和我寒暄的时候问起了这件事:“苏然,你最近有没有看新闻?我听说那个林与笙快要破产了,是不是真的?”

 “可能是吧,他和苏嘉禾分手了,他舅舅牧启国不满意,想用这种手段他娶苏嘉禾。”我简单地将事情说了一遍。

 “怎么会这样?”晓攸听得有点诧异,顿了顿,又问,“苏然,那个林与笙该不会是喜欢上你了吧?”

 “怎么可能?”我勉强扯了扯嘴角,装出漫不经意的语气,“他要是喜欢上我,那地球都该倒着转了。”

 “他要是不喜欢你,干嘛替你租那么好的房子?我还以为他打算金屋藏娇呢。”晓攸打趣道。

 我忍不住沉默了一下,我在想,林与笙快要破产了,我却还住着他付了两年租金的房子,这样做是不是不太合适…

 聊了几句,挂断电话之后,我发了条短信给林与笙,要他有空来一趟,把这间公寓的钥匙拿走,要是他没空,可以约个时间地点,我自己把钥匙送过去。

 一来我不想对他亏欠太多,二来这间公寓也不太适合我,这附近是富人区,物价太贵,长期住下去我也有点负担不起。

 林与笙直到晚上也没有回复我的短信,就在我犹豫着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他的时候,外头忽然传来一阵砰砰的响动。

 听起来,像是从隔壁那间小公寓传出的搬东西的声音。

 难道我要有新邻居了?

 我好奇地打开门,哪晓得看到了一道熟悉的人影。

 那是…林与笙?

 他的确瘦了一些,整个人的气场却丝毫未变,身上穿着上次见面时穿的那件黑色大衣,看起来高大而拔。

 林与笙似乎察觉了我的目光,转过头,眸光依旧透着冷静,根本不像是走投无路的样子。

 这个男人,好像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被击垮。

 联想起新闻里说,林与笙的好几处房产都已经被抵押,我突然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栋小小的公寓楼里…

 牧启国那只老狐狸,还真是很擅长赶尽杀绝。

 “苏然小姐,这位是林与笙林先生。从今天起,牧先生就是你的新邻居了。”物业的小吴朝我介绍林与笙。

 小吴手里拿着新住户的登记表,看样子应该是来找林与笙签字的。

 他显然不知道,我和林与笙之前就认识。

 我勉强朝小吴笑笑,转目看向林与笙的时候,心里还是有那么点诧异:“你…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

 看着进进出出的搬家工人,我知道,林与笙是来真的。

 林与笙临近破产我是知道的,可北市这么大,租房子分明有大把的选择,他为什么偏要住在我家隔壁,和我做邻居?

 我原本以为自己可以不用再见到他,哪晓得,他居然直接搬了过来…

 “我别的房产都已经被银行收走,这是唯一剩下的。”林与笙道。

 他回答得很简单,语气听不出喜怒。

 我耸耸肩表示明白了,看着他深邃的眸光,我忽然觉得,牧启国自以为是赶尽杀绝的行为,或许根本不会给林与笙带来太大的影响,否则,林与笙为什么还是这么镇定自若?

 而且,我分明在他眼里看出了一丝野心,仿佛现在的种种都在他预料之中,他一一承受下来,是想要厚积薄发,一举扭转败局…

 牧启国算是北市商界的元老级人物,开创的很多先河,至今无人能超越。

 而林与笙不过二十来岁,在这种年龄能拥有成功的事业,建立起一家自己的公司,已经算是很不容易。

 将这样的两个人放在一起较量,谁赢谁输,似乎是很容易就能被预料的事…

 若我不认识林与笙,大抵也会像财经报纸分析的那样,认为林与笙已经一败涂地,是不可能东山再起了…

 正因为我对他有所了解,所以才觉得他不会轻易败北。

 别人或许没有这种能力,但林与笙一定有。

 他身上好像有一种很特殊的东西,每次我和他对视的时候,都能从他眼里看到这种特殊。

 那种目光,总让我觉得他注定能成就一番了不起的事业,不会就这么没落下去…

 “原来林先生和苏小姐认识啊?”小吴后知后觉地拍了拍后脑勺,“难怪林先生指定要这套房产,把别的都…”

 说到这儿,小吴似乎突然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,尴尬地看了一眼林与笙。

 指定要这套房产?

 我听得有些奇怪,难道说,林与笙是特地搬来和我做邻居的?

 这又怎么可能,一定是我想太多了…

 就在这时候,不远处的电梯门忽然开了,从电梯里走出来一个人。

 那人不是别人,正是不久前刚和我通过电话的徐晓攸。

 晓攸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零食,还有一些蔬菜和鸭鱼

 一看见我,她就扑了过来:“苏然,别说我这个闺蜜不够义气,为了庆祝你找到新工作,我们今晚好好吃一顿!”

 她夸张的神色让我有点忍俊不,每次看到晓攸,我的心情就会莫名转好,她身上那种阳光明媚的特质像是会传染,这一点是我学也学不来的。

 “你这家伙,想口福用得着找这种借口吗?”我笑着戳穿她。

 晓攸一直很喜欢吃我做的饭菜,她自己的手艺也不错,大学的时候我们经常一起去农家乐,是班里最标准的一对吃货。

 看见我身后的林与笙,徐晓攸吃了一惊:“这不是…林先生吗?”

 说着,狐疑地看向我,问道:“你们…该不会是同居了吧?”

 “同居你个大头鬼!”我既好气又好笑,同时还有点尴尬,“你又在胡思想些什么?”

 说这话的时候,我眼角的余光瞥到了林与笙。

 他的脸色看起来怪怪的,说不出到底是哪里怪…

 “开个玩笑嘛!”晓攸不好意思地朝我吐了吐舌头,偷偷指了指林与笙,小声道,“我今天买了好多菜你要不要请林先生也过来吃啊,毕竟他介绍了张培英律师给你打官司,帮了你那么大的忙…”

 我其实不想和林与笙扯上太多关系,可他现在成了我的邻居,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,我就是想躲也躲不过去,倒不如坦一点,这样面对他的时候也不至于太尴尬。

 这么想着,我点了点头,转身问林与笙道:“林先生,要不要一起吃个晚饭?”

 “我们家苏然的厨艺,可是很不错的哟。”晓攸笑嘻嘻地补充道。

 她不知道林与笙已经尝过我做的菜了,而且,还在我家借宿了一晚…

 虽然那天晚上我和林与笙没有发生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,但我还是觉得有点心虚,这种感觉奇怪的,我不明白,自己分明没做亏心事,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…

 我只是出于礼貌,随口邀请一句而已,没想到林与笙竟点点头答应了。

 我心里忍不住吐槽——这座冰山,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…

 晚上,林与笙来的时候,我还在准备晚饭。

 晓攸也在厨房帮忙,闻着刚出锅的菜,朝我竖起大拇指:“真香!苏然,以后谁要是娶了你,一定会胖十斤。”

 “你不就已经胖了十斤吗?”我忍不住笑道。

 晓攸原本怎么吃也吃不胖,最近也许是工作压力太大,吃得比平时多,整个人变得圆润了不少。

 “好啊,找打!”她放下手中的菜,龇牙咧嘴地来揪我的

 我俩刚在厨房里闹成一团,就听见门铃响了。

 “一定是你的林先生来了…”晓攸意味深长地朝我笑道。

 “什么叫我的林先生?”我纠正。

 晓攸眯了眯眼睛:“别否认了,我一看他瞧你的眼神,就知道你们俩一定有猫腻…”  M.uzI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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